贵州永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贵州永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5日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布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贵州永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以下污染物防治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对策及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丙烯酸的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投料后及时加盖、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后,可以使厂界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2、废水防治对策及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员工不在厂内食宿,本项目的废水仅为办公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园区内污水管网排至红果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应对污水收集管道及沉淀池等进行防漏处理并定期排查。
3、固体废物防治对策及措施
废塑料桶、废包装袋由当地垃圾回收站回收;废树脂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经脱水后,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4、噪声防治对策及措施
本项目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同时采用基础设减振材料,减少设备振动噪声,并在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机器装配时调整好运转部件的动态平衡,减少偏心振动和撞击、摩擦;采用合理布局等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按本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配套完善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所以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询。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及本项目选址所持的态度;②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③公众认为对本项目的有益表现在哪些方面;④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成对其生活、工作、学习及健康的影响情况;⑤在改善环境方面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采用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写信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环评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51-5938119
电子信箱:1339920361@qq.com
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10日。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