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贵州兴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9#厂房(3600m2)新建生活垃圾收集、压缩、清运装备制造一体化项目,特委托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编写《贵州兴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压缩、清运装备制造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500台垃圾压缩设备和20000台垃圾收集箱,主要工序包括建设下料、剪板、成型、焊装、喷漆、烤漆等。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本建设项目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道路扬尘、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等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也随之结束,施工期对大气的污染是短暂的。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入厕生活废水、洗手水等,经过化粪池后进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对水环境无影响。
(3)固体废物:本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设备包装物,回收外卖;设备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含油手套、面纱、废弃油脂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
(4)噪声:本建设项目设备运输车辆噪声、设备安装噪声等对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结束。
2、营运期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下料机工序会产生少量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净化器除尘后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取全面机械通风换气系统与和保护焊机自带净化除尘器相结合的方式。打磨工序的粉尘经打磨室排风系统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艺废气先进入漆雾过滤器,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器,使得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漆雾颗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VOCs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排放标准,由15米排气筒排入大气环境。烘干工艺废气进入喷漆工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活性炭吸附,使得甲苯、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VOCs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后由15米排气筒排入大气环境。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场地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汇集后进入竹箐河。
(3)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员工生活垃圾、废弃钢材、活性炭吸附器更换的活性炭、漆雾过滤器更换的过滤棉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送陈官箐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弃钢材集中收集后由废铁回收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漆雾过滤器更换的过滤棉、设备检修调试产生的废弃油脂、沾染油污的手套、面纱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4)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为生产线设备,如空压机、水泵、切割机、焊机、冲床等机械噪声,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技术。设备噪声经治理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按本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配套完善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所以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及本项目选址所持的态度;②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③公众认为对本项目的有益表现在哪些方面;④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成对其生活、工作、学习及健康的影响情况;⑤在改善环境方面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写信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环评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
电话:0731-85778596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栋11楼
建设单位:贵州兴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幺经理
电话:15117489578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016年6月3日~6月14日。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