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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环卫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15:26 来源:住建局 阅读:19772 评论:(0) 收藏本文

根据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党政联席会议(2016)第八次会议精神,因红果经济开发区环卫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环卫管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红果经济开区住建局环卫管理人员10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以上(报名时须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4、身高在165cm及以上,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未解除的;

6、有吸毒史、精神病史、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或有口吃、重听、色盲、残疾的;
   7、其他不适于从事环卫管理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8时--2016年11月5日17时。

2、报名地点:红果经济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者持本人毕业证、军人须有退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政审、体检

面试、体检、政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工资待遇:试用期160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经同意聘用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工资按红果经济开发区第三次党政联席会议第十项“研究调整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事宜”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必须与红果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不少于两年的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858-3465310     叶秀燕



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26日


联系地址: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联系电话:0858-3225001 346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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