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红果经济开发区工业废物综合回收利用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工业废物综合回收利用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工业废物综合回收利用中试项目;
(2)建设单位:贵州现代红腾工业废物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消耗煤矸石铝精矿5000t/a、含铅锌铜氧化矿4000t/a、难选氧化锌矿4000t/a和电厂再生催化剂1000t/a;主要产品氧化钪190kg/a、硫酸铝铵5268t/a、硫酸锌6703t/a、电积铜18t/a、氧化钛1 861.4t/a、氧化钛2 196.6t/a,钨酸钙7.18t/a、五氧化二钒11.18t/a;
(5)总占地面积:30868m2;
(6)建设地点: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地处盘县黔贵三合水泥有限公司西南面的荒坡地上,拟建厂区地处东经104°17'46"-104°57'46",北纬25°19'36"-26°17'36"之间。项目厂址距320国道700米,到两头河GZ65高速公路入口8公里、刘官镇GZ65高速公路入口5.5 公里。
(7)建设工期:包括前期工作共计12个月。
(8)投资:工程总投资6786.43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现状
本次评价在拖长江及拖长江支流上共设置3个监测断面,拖长江及其支流监测断面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地下水环境现状
在评价范围内共设水质监测点5个,监测项目包括:K+、Na+、Ca2+、Mg2+、CO32-、HCO3-、Cl-、SO42-的浓度;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硫酸盐、铁、锰、氰化物、锌、铜、铅、砷、汞、镍、铬、镉、硫化物等,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所有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尚好。
3、大气环境现状
本项目共布置3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项目为SO2、NO2小时浓度,硫酸雾、铅一次值;SO2、NO2、PM10日均浓度,根据监测结果,所有监测指标的评价指数均小于1,SO2、NO2、PM10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酸雾、铅满足《工业企业卫生标准》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4、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噪声敏感点分布,在拟建工业场地厂界布置6个噪声监测点,各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7.9~54.6dB(A)之间<65dB(A),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38.5~44.1dB(A)之间<55dB(A),各监测点的声环境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土壤环境现状
在拟建项目所在场地布设2个土壤质量监测点,监测项目包括pH、铜、锌、铅、镉、汞、砷、铬、镍共9项指标,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可知,拟建项目所在场地现状土壤中的所有监测指标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中的筛选值和管制值的限值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三、项目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中试生产期污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1)生产废水
本次中试项目在含铅锌铜氧化矿和难选氧化铅锌矿处理工艺流程过程中无废水外排,煤矸石铝精矿在处理过程中废水量为3375m3/a,主要污染物为SS、COD和少量硫酸,再生催化剂处理过程中废水量为6278.36m3/a,主要污染物为SS、COD和少量碱,锅炉软水处理设备废水量为1875m3/a,主要污染物为SS、COD和少量硫酸,生产废水量共计11528.36m3/a,SS浓度约为300mg/L、COD 200mg/L,这些废水全部排入废水处理站进行中和预处理,并补充投加部分石灰沉淀其中多余硫酸,处理后的清水排入循环水池中作为项目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
2)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本项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为7.0m3/d,主要污染物为SS和COD,估算SS浓度约为300mg/L、COD 200mg/L,由于湿法车间等生产原料中含有铅锌等物质,生产过程中要使用硫酸,因此,这部分冲洗废水会还含有少量硫酸,并有可能含有少量的铅、锌等重金属。
为确保可能含有重金属的冲洗废水不外排,在生产车间内设置收集沉淀池、清水池各1座,地面冲洗废水采用排水管收集后进入沉淀池中,中和处理采用的主要药剂为石灰,将硫酸中和、重金属沉淀后,得到的清水再用于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车间和办公区的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17m3/d,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项目地处两河新区内周围市政污水管网完善,生活污水可依托两河新区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竹箐河(拖长江)中,对拖长江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4)初期雨水
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量为172.8m3/次,初期雨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SS,设计在工业场地内建设1座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洒水等,多余排入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中,对周围的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还建设有1座300m3的事故水池,可确保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收集水池发生故障时,无废水事故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有少量的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中由花家庄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多余部分外,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厂区内污废水处理单元以及各种临时堆场。其中,各堆场除铁渣、中和铅渣的场地为危险废物堆放场地外,其余堆放场地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堆放场地。铁渣和中和铅渣多为固体形态且多堆放于防水、防风、防雨的专门堆放场地,泄漏风险极小,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危险废物堆放场地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污废水单元各类水池多为地下、半地下工程,水池都采用钢筋混凝土进行建设,一般条件下很难发生泄漏,即便发生泄漏,一次泄漏的污水量也不会很大,但由于水池泄漏的风险不能排除,泄漏也不易发现,基于风险角度和不利情况考虑,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冲渣废水循环池、生活污水化粪池泄露作为预测情景,开展潜水环境质量影响预测评价,根据预测结果污废水泄露状态下,垃圾渗滤液将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其影响情况表现为:影响范围随时间的延续而扩大,因此在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各场地防渗措施,加强管理,避免事故排放。
3、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高温车间反应净化机组处置煤矸石浸出渣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硫酸浸出过程产生的酸雾、天然气锅炉等燃烧产生的烟气,其中反应净化机组高温烟气的大气污染物为SO2、颗粒物,酸雾中的大气污染物为SO2,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反应净化机组燃烧尾气中含有少量的SO2和NOx。
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情况下,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中S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0.018mg/m3、占标率3.36%,NOx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0.0148mg/m3、占标率7.40%,颗粒物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0.019mg/m3、占标率9.50%;SO2、NOx、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叠加本底值后,马桑哨等村寨的S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分别为75.57μg/m3、38.52mg/m3,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最大分别为35.56μg/m3、15.85mg/m3,PM10日均浓度最大为82.40μg/m3,各敏感点的SO2、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PM10日均最大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可见正常情况下,中试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在非正常情况下,S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0.183mg/m3、占标率为36.6%,NOx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0.0148mg/m3、占标率7.40%,颗粒物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0.038mg/m3、占标率为19.0%,NOx和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较小,SO2和颗粒物的占标率增加较多,但未出现超标现象。
2)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
中试过程中不使用燃煤锅炉,各类原辅材料均设置在仓库中,不设置露天堆场,无组织粉尘产量很少,反应机组产生的烟气都经排气筒有组织外排,无组织废气来自于湿法车间浸出罐酸雾收集过程中,本次评价对酸雾收集效率按照98%考虑,无组织废气占2%,无组织废气的酸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产生量分别为1.32t/a、38.82kg/a、326kg/a。
根据预测结果,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工程采用的浸出罐在中试生产过程中保持密闭状态,从而可防止设备敞开时在浸出反应过程中酸雾的无组织挥发,浸出罐配套排烟管道,浸出酸雾收集采用负压设计,抽风系统的抽风管路直接和设备上的排烟管道相连,采用该种方式基本可使酸雾都能进入到收集系统中,在中试过程中通过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也可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对于其他无组织扬尘,设计考虑所有原辅材料均储存在能防风、防雨的仓库中,不露天堆放,可有效减轻无组织粉尘排放对周围的影响。
本工程排放的各类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硫酸雾和少量粉尘,无重金属排放到大气环境中,采取以上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环境空气满足相关质量和环境保护要求。
4、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控制措施
工业场地噪声源分别为高温车间、湿法车间内的风机及水泵等,工程对主要噪声源放置在厂房内进行建筑隔声,并采取综合的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常规声学治理措施,降噪效果可达15~25dB(A),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为43.82~60.58dB(A),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昼间≤65dB(A)的要求,夜间除北厂界外,其余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北厂界最大超标倍数为5.58 dB(A),夜间北厂界噪声超标原因主要为高温车间北侧风机及水泵运行噪声,为此评价要求在该处风机及水泵北侧设置隔声屏障,根据《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及材料选用手册》,复合式隔声屏障隔声量15dB(A)以上,在设置隔声屏障后,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北厂界噪声夜间达标排放,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本项目不会产生噪声扰民情况现象。
5、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焙烧渣、铅渣、铁渣、石膏和生活垃圾等。
隧道窑焙烧渣产生量为3400t/a,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至建材公司作为原料使用;铅渣产生量为4160t/a、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独贮存,定期外售有危险废物营运资质的精炼厂;项目铁渣产生量为800t/a、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独贮存,定期外售有危险废物营运资质的精炼厂;酸性污水经中和产生的石膏渣产生量为196t/a,对其暂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处置,并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浸出试验和废物类别确定;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厂区内对各类固体废物均进行规范化暂存,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分别设置库房和贮存场地;铅渣、铁渣、中和石膏等危废均暂存于危险固废仓库内,仓库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场地防渗处理,地面铺设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焙烧渣等一般工业废物储存仓库内所在的堆场设置水泥、环氧沥青防渗、防腐地坪贮存。采用以上方法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中所涉及的有毒、易燃、易爆物质为硫酸、260#溶剂油、氢氧化钠和天然气等,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有:(1)260#溶剂油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火灾事故,造成环境污染;(2)硫酸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3)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故时,若遇明火,可能引起火灾甚至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生产废水事故排放,污染周围水环境。
计算结果表明平均风速条件下,各类稳定度下,硫酸泄漏事故发生10分钟时,下风向0-983m范围内一次浓度 超标,但未超过半致死浓度;事故发生20分钟时,下风向一次浓度及半致死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事故发生30分钟时,下风向一次浓度及半致死浓度均未出现超标。
260#溶剂油储存设施发生泄漏并发生火灾火灾后,燃烧产生的辐射热将影响其周围的储罐或周围建筑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作用。
拟建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不外排,因此,一般情况下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发生风险事故时产生的生产事故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是生产事故废水没有控制在厂区内,进入附近河流水体,污染河流水体水质。若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应暂时排入事故池才能确保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不污染周围内河水环境质量,事故废水池有效容积应按照≥300m3进行建设。
环评针对以上环境风险制定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后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可行性分析
1、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中的 15 “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为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两河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项目不设置燃煤锅炉,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隧道窑尾烟气进行脱硫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均采用仓库储存可有效控制无组织扬尘的面源污染,项目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小,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项目占用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对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无不利影响,项目周围主要为各类企业,距居民区较远,场地内现状土壤环境质量较好,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不排放重金属,原材料和产品储存均位于仓库中,且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可避免工业固废等被雨水淋溶后淋溶液中污染物下渗土壤从而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危险,总体上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项目对区域资源利用影响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与功能,不涉及各类生态红线,与“三线一单”要求相符。
项目位于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内,属于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且不涉及重要生态区,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各项要求相符,各项污染物均达标外排,污染防治措施完善,不产生二次污染,符合《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布局对当地的城镇建设无影响,与《六盘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相符;项目不涉及保护林地和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属于国家环保部和贵州省环保厅所列的“五个一律不批、三个严格”的审批项目,与《六盘水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制度》相符;也符合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
2、选址环境可行性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工程实施后对附近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总体选址基本可行。
五、总体结论
本项目利用附近工业企业产生的煤矸石、含铅锌铜氧化矿、难选氧化锌矿和电厂再生催化剂作为原材料,建设工业废物综合回收利用中试生产线,用于回收其中的有用金属和成分,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可为今后为大规模的工业固废开发利用打下坚实的基础,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会改变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不会造成区域生态环境恶化;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具有促进作用。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是可行的。
本次征求意见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现代红腾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盘县红果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553537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13765733111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邮政编码:210042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49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公示单位:贵州现代红腾工业废物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