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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随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的通告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5:46 来源: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 阅读:1647 评论:(0) 收藏本文

       为进一步改善红果经济开发区环境,提升开发区面貌、形象和品位,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新跨越,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开发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就建筑、生活垃圾倾倒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二、任何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建筑、生活垃圾,禁止将建筑、生活垃圾倾倒在河道、湿地、林地、沟渠、道路两侧和规划区内的闲置土地上。

三、建筑、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覆盖工作,如有垃圾撒落情况,由运输单位自行清理。

如发现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生活垃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此通告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联系地址: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联系电话:0858-3225001 346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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